儲糧害蟲的化學防治
化學防治指應用殺蟲劑儲糧免受和少受害蟲危害的方法。殺蟲劑是引起昆蟲生理機能嚴重障礙并導致死亡的化學藥品。
① 化學藥劑防治的特點:
殺蟲交果比較徹底對任何一種害蟲及其任何發(fā)育階段的害蟲都能殺死。
殺蟲作用迅速能在較短時間內殲滅大量的害蟲。
施藥過程和操作簡便省工省力,費用較低。
化學防治受其他因素影響較小。
藥劑對人畜有毒處理過的糧食會帶有不同程度的藥劑殘留,殺蟲不徹底時還會引起害蟲抗藥性等。
②儲糧殺蟲劑應具備的條件:藥劑本身或加用輔助劑和增效劑后對害蟲有強大的毒性,對各個蟲期都有致死效力,而對人畜無毒或毒性較低;在所用的至死劑量下,對糧食、油料不產(chǎn)生藥害。
化學性質較穩(wěn)定,能維持較長時間的藥效;不易燃燒、爆炸。
具有多種殺蟲作用,并能采用多種劑型。
國內能大量生產(chǎn),價格便宜。
使用時操作簡便,省力;防護簡便。
另外,最好具有警戒性的顏色或氣味。
③殺蟲劑的種類:按藥劑的使用范圍和防治對象進行分類的,即分為:熏蒸劉、防護劑、空倉殺蟲劑(空倉消毒劑)和殺鼠劑四種。我國目前允許使用的儲糧殺蟲劑有以幾種:熏蒸劑磷化鋁、磷化鋅加酸、溴甲烷、氯化苦、敵敵畏和環(huán)氧乙烷(只限處理短腥黑穗病疫麥)。
防護劑防蟲磷。
空倉殺蟲劑敵敵畏、敵百蟲、辛硫磷、殺螟松和馬拉硫磷。
殺鼠劑除磷化鋅外,其他無具體規(guī)定。安妥、敵鼠鈉鹽、大隆等都可使用。
④磷化鋁的施用:
糧面施藥法要求糧堆高度在3米以下。具體做法是先測量糧堆體積及倉房空間部位容積,計算出用藥總量。根據(jù)每個投藥點粉劑不超過200克,片劑不超過300克的要求,計算出投藥點。投藥點應均勻布置在糧面上。每個投藥點要放置不能燃燒的瓦缽、瓷盆等裝藥器皿。施藥完畢后,密閉門窗,熏蒸結束放氣后,要及時清除藥劑殘渣。
布袋埋藏法按每點施藥量將工藥劑裝入小布袋內。每袋裝片劑一般為30克,最多不得超過45克;粉劑每袋一般為20克,最多不得超過25克。施藥由里向外,用投藥器把藥包投入糧堆或深埋。每個藥包應拴一根細麻繩,一端留在糧面外,以便熏蒸放氣后,按麻繩標志取出藥包。此法主要用于散裝糧堆。
氣流熏蒸法此法主要是根據(jù)糧堆內氣流狀態(tài),確定合理的施藥部位,以提高藥效。該法是用塑料薄膜密封糧堆,采用低藥量熏蒸。當平均糧溫高于倉溫3℃以上時,應在糧倉或糧堆下層施藥;當平均糧溫低于倉溫3℃以下時,應在糧面施藥;新入倉糧食各部位糧溫接近,應采用均勻埋藏法,并在倉門及四角增加施藥點。(來源:中華糧網(wǎng))